由国家卫计委制定的一项新规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》新标准7月1日起实施,新规明确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在内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上,应标示食用方法、每日或每餐食用量,以指导消费者合理使用。
新规还规定,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,或者其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,将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。
此外,新规还明确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具有预防疾病、治疗等功能,因此其标签不应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。
新规今起实施 婴幼儿配方奶粉无中文标签不得进口
收藏
评论 0